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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蓬安县一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该单位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其重要信息系统未留存6个月以上的网络日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并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
南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聚焦网络安全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压紧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督促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全力保障全市网络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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